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迎接全省“防风险 保平安 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37号的指示精神,有效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我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为指导,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要求,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着力构建我校消防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自检自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校园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1、学校定于6月19日召开校属各单位、外来驻校从业各单位全体安全员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我校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各项任务。
2、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在本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彻底排查并消除本单位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
3、校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将在6月26日-28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同时,检查各基层单位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将结果通报全校。
三、工作重点
1、各单位要深入排查本单位各部位的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人不在房间长明灯等问题,电源插排需按要求固定在不易燃的墙面或物体上,不能直接放在地面,避免因进水造成短路发生火险。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走廊设置栅栏的,必须拆除。各建筑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学生宿舍安全出口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若需要控制楼内学生随意出入的宿舍外门,应保证疏散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5、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基层单位防火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防火安全员),并根据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建立层层责任制,各个部位防火责任要直接落实到人员头上。基层单位的防火组织及制度要张贴上墙,各部位责任人要明确标明。
6、各单位安全员要每周至少一次对本单位的各个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防火检查,并认真填写《鞍山师范学院基层防火档案》及本部门的消防隐患台账。
7、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全校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电气线路设施的安全。后勤工作管理处要加强对电气线路、食堂燃气管路设施的监管。
8、学术报告厅、音乐厅等多功能大型会场要严格规范使用。主管单位要严格依照场所的设计使用功能标准审批使用。严禁超限制、超规模、超范围使用。管理人员要全程在场使用,按照安全要求,保证所有安全出口畅通,防火,规范用电;并在使用结束后,认真清理现场,确保无任何危险隐患后方可离开。
9、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要负责外籍教师、留学生在校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要进行监管。
10、保卫处做好全校各部位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测、检查,及时维修、更换损坏或过期的器材,确保其好使好用。
11、各单位要在6月25日之前,将本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行政楼103保卫处办公室。
主题词: 迎大庆 消防安全 检查 通知
鞍山师范学院 保卫处 2019年6月19日印发
校对:刘业懋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