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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地震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地震应急工作的领导,尽可能地减轻师生员工伤亡和学校财产的损失,维护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以及《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应急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地震应急工作应在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各院系、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2、迅速应变的原则。要以地震为令,一旦发生地震后,各院系、部门都要按照学校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迅速到位,全方面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3、突出重点的原则。在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中要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为重点。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以抢救受伤人员为主,各院系、部门要抓紧震后两小时内的最有效时间进行自救互救。

4、全校一盘棋的原则。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各院系、部门都要主动配合、互相支援,形成合力,以求得最佳的救助效果。

第三条抗震救灾人人有责。全校师生员工都应把参加抗震救灾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积极参与并协助学校做好地震的各项应急工作。

第四条积极做好防震减灾日常工作,做到以防为主、平战结合、防患于未然。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应急疏散预案,设置本单位应急疏散示意图。确保各疏散通道畅通,确保应急照明的完好使用,结合消防工作,做好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各单位要对地震知识做好宣传工作。

第五条加强与市、区人民政府防震减灾部门的联系,积极征得他们的指导和帮助,切实做好学校的地震应急工作。

第六条学校平时设立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地震发生后转为学院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各校区依据《鞍山师范学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预案》及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

第二章临震应急

第七条当市政府防震减灾指挥部宣布我校所在地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后,应立即按照市政府防震减灾指挥部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要及时与市地震局了解震情预测,掌握社会动态,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同时,要加大地震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师生员工既了解地震的危害,又能掌握做好临震应急和震后如何救助等有关方面的知识,以保持学校和社会的安定。

2、要根据震情统一部署、实施地震应急预案工作,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要对地震应急预案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学校后勤部门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

3、要做好师生员工特别是在校生的思想工作,向他们明确学校确定的避震场地和各教学楼、宿舍间的撤离路线,做到急而不乱,行动有序,以保证情况紧急时,有组织地进行避震疏散。

4、积极做好次生灾害的预防工作。要组织人员对学校所属范围内的次生灾害源进行认真地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5、停止全校性的大型会议和文体娱乐活动,并做好一旦停课后的学生管理工作。如无法上课,为减少损失,经批准后,可采取学生放假、疏散人员的办法进行避震。

6、做好人员疏散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楼特别是人员聚集的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楼都要安排专人负责疏通楼内通道和打开所有通向外面的大门,并在紧急疏散时,指挥师生员工按照不同的方向尽快撤离到安全地带。

7、为了解决在紧急情况下因楼内断电而造成的无照明,学校后勤管理处要及时为各院系和各楼门卫配备应急用手电筒、扩音器,以备万一。

第三章震后应急

第八条地震发生时,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疏散,疏散至学校规定应急避难场所。现场各相关人员应做好疏散组织工作。

第九条地震发生后,《鞍山师范学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预案》启动,各部门应按预案要求及时到位,开展工作。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全校的抗震救灾工作,要尽快了解震情、灾情,并在最短时间内将震情、灾情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各院系、部门领导在学校的统一指挥下,各自负责本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并及时向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报告受灾和救助的情况。

第十条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应立即亲临一线,履行职责,尽快查看受灾情况,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在市救护人员未到之前,组织校内有关人员迅速投入救护工作。

第十一条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要立即做好下列工作:

1、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师生员工对人员集中且受灾严重的楼舍进行人员抢救和抢险。

2、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及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对重要设施部位要加强警卫,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恢复校园安全秩序。

3、后勤工作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组织专门人员立即设置避难场所,并负责筹集和分发生活物资,以保障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

4、后勤工作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要尽快恢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服务设施,保证用最短的时间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5、校卫生所要积极配合医疗抢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发生。

第十二条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和设施要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应处理好以下次生灾害:

1、有毒液、毒气溢漏;

2、电器线路检查引起的火灾;

3、易燃、易爆等物品可能因地震发生造成燃烧、爆炸;

第十三条为了做好震后稳定工作,要认真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1、为躲避地震,人们纷纷外逃;

2、地震谣传、误传;

3、校园治安秩序可能短时间内失控;

4、师生员工饮水、用电、煤气、食品在短时间内中断;

第十四条外事处负责与市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安排好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吃、住、行等问题。

第十五条  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组成单位要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单位做好对接。

第四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六条在抗震救灾中,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贡献突出者将报请上级机关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破坏性地震应急任务者;

2、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或抢救人员有功者;

3、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者;

4、对地震应急工作提出建议,实施效果显著者;

5、对传递震情、灾情及时、准确,且减轻灾害损失者;

6、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第十七条在抗震救灾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提交法律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实施抗震救灾工作的;

2、违反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3、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和物资的;

4、对承担各级职务的干部和教师在临震应急或震后应急期不监守岗位,不及时掌握震情、灾情,临震脱逃或玩忽职守的;

5、临震应急期和震后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的;

6、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7、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8、散布谣言,扰乱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

9、实施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鞍山师范学院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及其撤离路线

一、避难场所

1、学校东体育场;

2、第一教学楼前广场

3、音乐学院西操场;

4、教科院操场。

5、办公楼楼前广场

6、综合实验楼前广场

二、撤离路线

为了保证在地震发生时,全校师生员工能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现规定学校各部位撤离路线如下:

1、学生上课时

A、凡独自使用一座楼的各单位,各单位按照各自紧急疏散预案,组织师生员工就近撤离到就近的操场或其他宽阔地带。

B、第一教学楼:

西侧(厢楼)教室上课的师生,从西侧楼梯,西门撤离。

正厅西侧(正楼)教室上课的师生,从正厅西侧楼梯,正厅 西门撤离。

正厅东侧(正楼)教室上课的师生,从正厅东侧楼梯,正厅 东门撤离。

东侧(厢楼)教室上课的师生,从东侧楼梯,东门撤离。

多媒体楼:楼内上课师生应在自己所在位置就近楼梯撤离。

C、综合理化实验楼:物理系师生从北侧楼梯撤离;财经系、美术系师生从南侧楼梯撤离。

D、多媒体教学楼:上课各班在上课教师的组织下,分别就近由中间及两侧楼梯疏散。

2、夜间或休息时间

A、宿舍管理人员应迅速打开所有通道的大门,按照宿舍紧急疏散预案,组织学生快速撤离至就近的操场或其他宽阔地带。在宿舍的学生党员、干部有义务协助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应急疏散工作,以减少人员伤亡。

B、教学楼及其他楼舍的人员应尽快就近撤离至各操场。

3、学生就餐时间

各食堂的所有工作人员,立即按本食堂的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学生进行疏散。在食堂就餐的党员、教师、学生干部有义务协助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应急疏散工作,以减少人员伤亡。





鞍山师范学院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及职责

组  长: 刘庚炜

副组长: 侯冬岩  王健飞  孙诒丹  栾培新  郭宪春 金玉莹

成  员: 党政办公室、党委工作部、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后勤工作管理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图书馆、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团委、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成人教育学院  附属中学     

主要职责: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震后应急工作,对救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做出决策,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我校抗震救灾工作。













鞍山师范学院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所属机构组成成员及职责


1、秘书组:

组长: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人员

主要职责:一是及时了解震后情况,向领导提供信息。二是组织协调各组的关系。三是及时传达领导小组的指示。四是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保持与市、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五是安排学校值班人员。

2、宣传联络组:

组长:党委工作部负责人

成员:党委工作部人员

主要职责: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可利用媒体宣传学校应对抗震救灾事件的主导思想,达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弘扬正气,鼓舞士气作用。做好对外新闻发布。

3、抢险救灾组:

组长:人事处、工会、保卫处负责人、各分院负责人

成员:全校教师员工、安保公司。抢险救灾组下设13个小分队,每个分院(含成教院、高职院、附属中学)为1队,各分院院长、图书馆长为分队长,其组成人员由各系自行确定。

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各小分队和师生员工等积极参加抢险救灾。

4、疏散指挥组

白天学生疏散指挥组:

组长:学生处  图书馆  各分院负责人

副组长:学生公寓负责人各分院、图书馆办公室主任

成员:学生处全体人员  宿舍管理中心、图书馆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制定学生疏散预案,负责在应急状态下指挥师生员工安全撤离以及撤离后的临时安置和救助工作。

夜间学生疏散指挥组:

组长: 学生公寓负责人

成员:学生处工作人员  宿舍管理中心全体人员 各分院学生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制定夜间学生疏散预案,负责在夜间应急状态下指挥师生员工安全撤离以及撤离后的临时安置和救助工作。

5、医疗救护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负责人

副组长:校卫生所所长

成员:校卫生所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医护人员抢救伤病员,控制疫情发生、发展,组织转送伤病员,提供医治所需药品。

6、生活安置组:

组长:后勤工作管理处负责人

副组长: 各分院负责人

成员:后勤集团全体人员 离退办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转运安置受灾人员保障师生员工生活所需要的各种基本物品;保障救灾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物质器材;协调保障水、电、暖、气的供应(维修);协助医疗救护组组织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工作;制定各种救济标准,组织发放救灾物资。协调保障学生食堂食物供给。

7、物资调运组:

组长:后勤工作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负责人

成员:后勤工作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根据院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调拨工作;管理救灾物资的储运和分配。

8、财务组:

组长:财务处负责人

成员:财务处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筹集抗震救灾经费,统一管理救灾经费和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并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9、灾情调查组:

组长:资产管理处负责人

成员:资产管理处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震灾调查统计,震灾损失评估,上报地震灾害损失。

10、校园治安保卫组:

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保卫处值班干部及保安公司所属安保大队作为第一响应队伍对校园人员进行救护及先期处置;同时严格门卫管理,加强治安巡逻,搞好重点人员、热点区域、复杂场所的监控工作;指导各单位、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活动及不法分子的破坏,稳定校内治安秩序。参与组织和管理物资的接收分配和救济物资的保卫、分配工作。

11、恢复建设组:

组长:后勤工作管理处、校园改扩建办公室

成员:后勤工作管理处、校园改扩建办公室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校园恢复、基本建设规划,组织自救和互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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