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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长职责

(一)在党委、院领导的领导下,主持保卫处(部)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本部门工作人员会议,布置任务,交流情况、检查、总结工作。

(二)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政策业务水平,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贯彻、落实学院各项方针、政策。

(三)抓好本处(部)的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基础建设。组织本处(部)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提高保卫处(部)整体素质,提升保卫处(部)整体形象。

(四)在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助各部门积极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五)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经常分析和研究保卫处(部)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调整、完善本部门规章制度。善于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定期向上级主管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工作,及时向党委提供信息,当好参谋。

(七)组织制定本部门岗位责任制、检查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搞好本处(部)干部的岗位责任制考核评比工作。

(八)积极主动协调与校内外相关部门之间关系。

(九)组织召开处务会,对本部门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十)完成党政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