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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科宣传教育制度

1、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程序,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师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协助各单位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从学生入学开始进行安全教育讲座,(按要求进行考试)在日常宣传时,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配合各系按要求定期对学生进行教育。

4、与宿舍管理中心及时协做,以板报的形式做好安全提示、悬挂横幅等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活动月”、节假日前后适时进行,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每学期不少于4次)。

5、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案件易发生的规律以板报、班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对防盗、防火、防恐、防事故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6、在学生保卫干部中培训骨干、每月更值人员例会上把易发案件及地点并相关的事情做出强调(做到每月培训一次);每季度对宿舍管理人员、食堂管理人员等人员集中场所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认真做好组织、宣传等工作。

7、在易发案件的重点部位明显处张贴安全提示并定期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