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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推动我院的消防工作,提高全院师生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学院在每年“119”期间,都要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以“增强消防意识,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活动:

(一)由保卫处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及“119”宣传活动的通知,并要求要求院属各单位的领导认真组织、策划好“119”宣传活动。

(二)全院各系、高职院、成教院、卫生分校在“119”期间,要利用广播、标语、板报等形式进行消防知识宣传。

(三)党委工作部负责“119”期间在院内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院团委负责院广播站的广播宣传,保卫处负责下发新的基层单位防火档案并召开各部门防火安全员工作会议。

(四)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

(五)防火科负责组织策划在校园内进行一次火灾应急疏散演习,并请全院各系派学生、教工代表现场观摩。

(六)防火科在“119”活动期间,在学校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灭火器使用演示、发放传单及进行违章用品实物展等形式进行宣传。

(七)由防火科负责每年“119”活动的策划和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