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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及职能

保卫处内设机构及职能

根据上述职责,保卫处设2个职能科室和1个附属科级单位。

(一)治安科

负责指导学校各单位治安管理、外来人员管理、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及管理工作;负责校园接警中心日常管理,负责处理校内违纪行为治安纠纷,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负责师生员工的法制、安全教育;负责收集处理影响国家安全的信息及学校稳定的政治保卫工作。

(二)防火科

负责制定落实安全防火制度、防火措施,配置维修消防设施、器材;负责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业务培训,组织扑救一般火灾事故,协助消防部门扑救、查处重大火灾。

(三)校警队

负责校门、办公楼、图书馆守卫工作;负责校园内、校门治安、交通秩序巡视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的大型活动交通秩序、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校园接警中心日常接警,校园突发事件和事故的事态控制、现场保护做好前期处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